本报讯 据中新社杭州11月6日消息,浙江省宁波市原副市长孙炎彪和妻子凌亚娣“夫唱妇随”,利用职务大肆受贿,结果双双落进法网。
11月5日,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炎彪、凌亚娣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:以受贿罪判处孙炎彪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;以受贿罪判处凌亚娣有期徒刑12年。两人受贿所得的赃款、财物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孙炎彪现年50岁,曾先后担任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、主任,宁波市市长助理、副市长和台州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等职,1998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。
法院审理查明:1993年至1998年间,被告人孙炎彪分别利用担任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、主任,宁波市市长助理、副市长,兼任宁波市发展信托投资公司(后为金鹰集团总公司)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收受美金、港币、人民币及白金项链、“欧米茄”手表等财物,合计美金9.5万元、港币10万元、人民币32.9万余元。
在孙炎彪收受五洲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某贿赂中,被告人凌亚娣积极鼓动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,并伙同、帮助孙炎彪收受他人财物,计美金8.1万元、人民币11万元。